屋面面積=其投影面積÷cosa (a為屋面坡度)。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 GB/T 50353-2005:
1、單層建筑物--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凈高超過2.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;凈高在1.20m至 2.10m的部位應計算1/2面積;凈高不足1.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。
2、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,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.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;凈高在1.20m至2.10m的部位應計算1/2面積;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.20m時不應計算面積。
屋面面積=其投影面積÷cosa (a為屋面坡度)。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 GB/T 50353-2005:
1、單層建筑物--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凈高超過2.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;凈高在1.20m至 2.10m的部位應計算1/2面積;凈高不足1.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。
2、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,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.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;凈高在1.20m至2.10m的部位應計算1/2面積;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.20m時不應計算面積。